“车让人”不仅是文明礼仪的体现,更是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,必须严格遵守。
车让人的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:
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
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
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第139号令)
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3分:
(七)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,不按规定减速、停车、避让行人的。
法律法规所规定,我们必须严格遵守;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,公安机关将严惩不贷。
行人从最右侧步入斑马线,最右侧第三条车道车辆必须让行;
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,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;
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,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。
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,无绿化隔离带,行人从最右侧步入斑马线,车辆必须让行。而当行人逐渐通过斑马线时,从其身后最右侧车道的车辆可以开始通行。
行人步入斑马线,车辆必须让行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:
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
行人穿过马路后,避让车辆可陆续通行。
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,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,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。
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,①、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:
绿灯亮时,准许车辆通行,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、行人通行;
黄灯亮时,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;
红灯亮时,禁止车辆通行。